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4-026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4年3月23日,公司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
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24.55万份股票
期权授予公司11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3月24日,行权价格
为18.65元。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
行权条件购买1股苏交科股票的权利,拟授予800.0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
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000万股的3.334%。
本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分两次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775.5万份,预留
24.55万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类别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首次授予数量 775.50 96.93% 3.231%
预留数量 24.55 3.07% 0.102%
总计 800.05 100.00% 3.334%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外,必须同
时满足如下条件:
1、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合格。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该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
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取消。
2、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8个月。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按下列方式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的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自授予
首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起的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首次授予日起的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自授予
首次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的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首次授予日起的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自授予
首次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起的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预留股票期权必须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可
按下列方式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的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自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40%
日起的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首次授予日起的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自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60%
日起的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业绩条件:本计划在2013—201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
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
条件。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如表所示:
条件
第一次行权条件 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13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25%
第二次行权条件 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2014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三次行权条件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2015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80%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条件
第一次行权条件 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2014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二次行权条件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2015年净利润比2012年增长不低于80%
根据孰低原则,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的低
者作为计算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为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属
于公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时扣除。
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
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于其对应预定投入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从净资产中扣除。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