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2-112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4.5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下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23,88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799,996.80 元 ,扣 除总 发 行 费 用
3,463,54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00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 12,698.00 3,485.00
2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 5,985.00 5,695.00
智能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21,683.00 12,18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
议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丰特材”)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 1306.89 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日余额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
温州 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111115 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 421.70
宏丰 合材料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83555888 补充流动资金 0.0076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宏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
特材 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7709888889 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 885.19
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三、募投项目节余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公司“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及“高精密电子保
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 累计投资 待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节
额 总额 (注) 余金额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
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 3,485.00 3,082.21 360.65 61.05
合材料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
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 5,695.00 4,826.58 381.71 503.48
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9,180.00 7,908.79 742.36 564.53
注:待支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含银行累计利息收入。
2、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4.5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将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4.5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将相应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