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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6

温州宏丰: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届满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陈晓

  非独立董事:陈晓、严学文、周庆清、韦少华、陈林驰、樊改焕

  独立董事:蒋蔚、杨莹、张震宇

  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
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公司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陈王正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王正、胡春琦

  职工代表监事:张舟磊

  上述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占监事总数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  裁:陈晓

  副总裁:陈林驰、穆成法、张辉、范承成、黄建斌、庞昊天

  董事会秘书:严学文

  财务总监:张权兴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严学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非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林萍女士、祁更新先生、陈王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林萍女士及祁更新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顾问,陈王正先生仍在公司担任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44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林萍女士持有的股份变动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并继续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中所作出的关于分红、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承诺;除林萍女士外,其他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独立董事: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易颜新先生、戴梦华先生任期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何焰先生、庞昊天先生、吴新合先生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庞昊天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何焰先生、吴新合先生离任后另有任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陈王正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监事职务;周庆清先生、韦少华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胡春琦女士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监事、审计部总监职务;樊改焕女士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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