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1-002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萍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林萍 是 1544.40 100% 3.53% 2019年8 2021年2 华创证券有
月9日 月10日 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陈晓和林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方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股) 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陈晓 169,183,660 38.71% 10,818.00 63.94% 24.75% 0 0 0 0
林萍 15,444,000 3.53% 0 0 0 0 0 0 0
合计 184,627,660 42.24% 10,818.00 - 24.75% 0 0 0 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萍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况。本次解除质
押后,控股股东陈晓先生质押股份占双方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58.59%,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24.75%;控股股东陈晓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业务。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