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0-037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林雷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2,9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5386%)的股东林
雷彬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1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雷彬先生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林雷彬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雷彬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41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1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林雷彬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林雷彬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林雷彬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雷彬先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林雷彬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