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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8-024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点在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七名,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两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易颜新、戴梦华、李绍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年度)》,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董事会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4,361,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2,071,806.75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08,532,801.04元人民币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371号《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监事会的相关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7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80万元。

    该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监事会的相关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陈晓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一切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因2018年2月5日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尚未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次对该预案内容修订后,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提交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因2018年2月5日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次对该论证分析报告内容修订后,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提交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因2018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本次对该内容修订后,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提交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变

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及其关联方陈林驰拟向子公司无偿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2年。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陈晓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按规定关联董事陈晓、林萍予

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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