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周霞、蔡友杰、梁晓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同时,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3,048,537.12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95,466,196.1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5,981,981.49 元,资本公积为 513,311,220.08 元,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36,832,146.55 元。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729,860.24 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帆、马佳圳、杨召、洪素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五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勤勉尽责,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按时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符合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新设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马佳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办理上述额度内的所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还贷后续贷等)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2:00 在汕头市濠江区
纺织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和表决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