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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精机: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9

金明精机: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该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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