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浙
金·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于 2020 年 2 月 3 日认购了“浙金·金
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单位。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上述理财产品已提前归还本金 2,000 万;近日,上述理
财产品提前终止,剩余本金已全部提前归还。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取得收益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万元)
浙商金汇
浙金·金明 1 号单 2020 年 2020 年 6月 15
公司 信托股份 信托产品 15,000 682.17
一资金信托 2 月 3 日 日(提前终止)
有限公司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1、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本信托可能涉及如下
主要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担保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事务管理类信托的
投资风险、原状分配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风险因素。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购买 产品 金额 取得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到期
主体 类型 (万元) (万元)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 金明 1 2019 年 1 2020 年 1
公司 信托产品 5,000 是 465.39
有限公司 号单一资金信托 月 29 日 月 29 日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 金明 1 2019 年 1 2020 年 1
公司 信托产品 5,000 是 465.39
有限公司 号单一资金信托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保本保证 2019年12 2020 年 2
公司 5,000 是 20.22
有限公司 款(SDGA191574) 收益型 月 24 日 月 3 日
汕头分行
中国民生
金佳 银行股份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保本保证 2019年12 2020 年 2
5,000 是 20.22
新材 有限公司 款(SDGA191574) 收益型 月 24 日 月 3 日
汕头分行
浙商金汇 浙金·金明 1 号单 2020 年 2 2020 年 6
公司 信托产品 15,000 是 682.17
信托股份 一资金信托 月 3 日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提前终
止)
中国民生
挂钩利率结构性
银行股份 保本保证 2020 年 6 2020 年 9
公司 存款 1,500 否
有限公司 收益型 月 5 日 月 4 日
【SDGA200664】
汕头分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金额累计为 36,500 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1,5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浙金 金明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2、收款凭证;
3、利息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