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27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 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65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71
家,主要行业包括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等,收费总额 8.32 亿元;2023 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客户 4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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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1.66 亿元,购买的职
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信会计师事 讼过程中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务所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北证券、银 2015 年重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
投资者 信评估、立 组、2015 年 80 万元 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信会计师事 报、2016 年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务所等 报 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徐立群,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晖,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朱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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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 2024 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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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