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晶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9 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
大厦 A 座 1101 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
000356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 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
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 74 名,注册会计师
454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286 名。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总收入 30,945.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006.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569.68 万元。2020 年承接审计公司 40 家,
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40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99.0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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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大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具有 19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2001 年至 2015 年 9 月曾先后就职于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具有 9 年注册会
计师行业经验,2011 年至 2015 年 9 月曾先后就职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具有 7 年注册
会计师行业经验,2000 年至 2014 年在河北省邯郸邯山局财政局工作,2014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大荣、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大荣、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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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 2021 年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基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综合考虑,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
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职责;为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建议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
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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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