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接到
公司股东王大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王大鹏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4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进展实施后
股 占总股 占总股
东 股份 占总 本剔除 占总 本剔除
名 性质 股份数量 股本 公司回 股份数量 股本 公司回
称 (股) 比例 购股份 (股) 比例 购股份
(%) 后的比 (%) 后的比
例(%) 例(%)
王 合 计 持 773,718 0.17 0.18 773,718 0.17 0.18
大 有股份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鹏 其中:无
限 售 条 193,430 0.04 0.04 193,430 0.04 0.04
件股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580,288 0.13 0.13 580,288 0.13 0.13
份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王大鹏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需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可转让额度”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大鹏先生一直严格遵守各项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