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797,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的董事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438,786,005 股,下同)的 0.31%。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97,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8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徐宏斌先生本次减持所获资金主要用于偿还股权质押借款,以降低个人的股权质押风险);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3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
(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3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之内(即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徐宏斌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
来源 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徐 宏 斌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先 生 严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首次 格 履 行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公开 该 承 诺
发行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事项,承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时所 诺 履 行
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作的 期 间 不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承诺 存 在 违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上述期间以外的
反 承 诺
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的情形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徐宏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