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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和晶科技: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晶科技”)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7年3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本次股票期权,对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晶 JLC1,期权代码:036245。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68 人调整为 151
人,注销股票期权 37.80 万份;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第一个行权期所涉的 240.24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股票期权 262.92万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600.60 万份调整为 337.68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和晶 JLC1,期权代码:036245)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262.92 万份,激励对象总数调整为 151 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7.68 万份。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51 人调整为 146 人,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56 万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337.68 万份调整为330.12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和晶 JLC1,期权代码:036245)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 7.56 万份,激励对象总数调整为 146 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330.12 万份。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46 人调整为 119 人,注销
股票期权 50.40 万份;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第二个行权期所涉的 165.0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股票期权 190.26 万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330.12 万份调整为 139.8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和晶 JLC1,期权代码:036245)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股票期权 190.26 万份,激励对象总数调整为 119 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39.86 万份。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即最后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股票期权139.8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原因及数量

    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即最后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由公司注销 119 名激励对象共计 139.86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规定的行权条件而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86万份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 139.86 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
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本次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次期权注销事项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期权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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