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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海润和晶科技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杨清)

公告日期:2016-12-07

海润和晶科技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投资者:杨清

             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本合同(样本)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样本)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I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特殊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合同严格按照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

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制定,但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合同指引仅为内容与格式指引,而非格式合同。合同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本基金确不适用的,基金管II

理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基金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因此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存在不能严格一致的风险,可能会影响基金的备案和正常投资运作。

   2.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如有)

    本基金管理人如委托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募集基金份额的,该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如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销售机构无法继续从事基金代理销售服务,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3.外包事项所涉及风险(如有)

    基金管理人将应属本机构负责的事项以服务外包委托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办理的,因外包服务机构不符合或失去证券监管机关规定的资质、或不具备相关的提供服务的条件、或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等,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4.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如有)

    基金管理人如聘请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则由于投资顾问的知识、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可能导致其建议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若投资顾问建议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条款或基金管理人需遵循的公平交易等制度,或因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将可能不执行投资顾问投资建议,即投资顾问的投资决策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法实施,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

    5.基金未备案风险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如基金管理人未遵守该约定,致使本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前进行了投资运作,可能受到中国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对基金投资者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高]的合格III

投资者。

    (三)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在私募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外包服务商及证券、期货等经纪服务商的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存续期限结束(包括延长期(如有))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私募基金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有可能增加变现成本,对私募基金投资造成不利影响。

    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股和个券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从而使得私募基金在进行个股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个股和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股和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

                                        IV

    3.私募基金只在合同约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4.私募基金投资中的资产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或连续大额赎回基金资产的风险。在私募基金运作期间,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或连续大额赎回基金资产的情形,可能会产生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收益水平。

    (五)募集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风险(如有)

    本基金如投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取得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管理人登记证书的私募管理人发行的且已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等,上述产品的投资结果将直接导致本基金投资的收益或亏损。上述产品及其对应的实际资产并未保管在本基金托管人处,上述产品及其对应的实际资产可能由于其托管人或管理人保管不善导致本基金投资受损。

    (七)投资标的风险

    1.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

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2) 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

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V

    (2) 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

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3) 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

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期货投资风险(如有)主要包括:

    (1)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在期货市场成交不活跃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

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数量上的流动性风险。

    (2) 基差风险。基差是指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

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3) 合约展期风险。本基金所投资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期货当月和近月

合约。当基金所持有的合约临近交割期限,即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4) 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由于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

    账户的资金低于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商的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期货头寸将被强行平仓,导致无法规避对冲系统性风险,直接影响本基金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5) 杠杆风险。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其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

    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基金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基金资产本金的损失。

   4.利率互换风险(如有)主要包括:

    (1) 内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由于基金管理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