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10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年12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成员情况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杨州,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2年至今在大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执行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
中国证监 限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存
1 张文娟 2023年12月29日 警示函 会上海专 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的情况,
员办 对大信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采
取出具监管警示函的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并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185万元,并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