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3—012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德 富先生、陈泽先生、窦文扬女士、白俊峰先生、李金昊先生、赵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严本道先生、郑春美女士、竹怀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本道先生、郑春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竹怀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职责。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德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生,硕士学历。曾任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预算部、考核分配部高级主管、经理、副部长,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英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德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陈泽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6 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
士,香港城市大学管理学博士。1999 年至 2001 年烟台威尔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
2001 年至 2003 年任烟台东泽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14 年 10
月任天泽软控执行董事、天泽科技执行董事、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集团总裁;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17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陈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21,638 股,陈泽先生与公司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窦文扬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2 年生,康奈尔大学 MBA、清华
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管理学硕士及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学硕士、注册估值分析师。2017 年
至 2021 年 8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裁;2011 年至 2016 年任中国民
生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产品研发经理;2008 年至 2010 年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风险评审经理。2021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窦文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白俊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0 年生,1999 年9 月至 2006 年
6 月,四川大学管理学院学士、硕士研究生。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深圳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全球技术服务部项目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8 月,任职上海众合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 12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白俊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外,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李金昊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5 年生,硕士学历。2013 年至
今先后任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4 月7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金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赵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9 年生,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
硕士,2015 年至 2018 年任深圳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8 年至 2023
年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客户经理,现任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外,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本道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4 年生,硕士学历,现为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湖北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特聘高级咨询专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武汉、广州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涛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3 年至 2019 年期间担任武
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 7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春美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5 年 2 月出生,民建成员,
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81)独立董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000020)独立董事,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837174)独
立董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422)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 7 日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竹怀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生,中共党员,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会计副教授、高级税务培训师,入选全国财税竞赛评委专家库。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公司税务、公司治理结构、制度经济学与产权设计等领域。主要著作有《浅议通货膨胀的本质》、《试论会计的信息含量与会计专业建设》等多篇,参编《内部会计控制实务与案例》等教材多部,参研《龙岗区产学研融合发展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罗湖区莲塘、清水河街道扬尘监测服务》等多个项目。受邀主讲“深圳市高级财务人员能力赋值班”课程及长期参与会计师考前培训等任务,社评良好。期间曾任深圳市易智捷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财务顾问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本道先生、郑春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竹怀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