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被拍卖股份已完成交割
暨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颜华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2日被拍卖的6,599,900股(首发
后限售股)已于2021年3月8日完成交割手续。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于2021
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6),股东颜华持有的6,599,900股首发后限售股将在“京
东司法拍卖”(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2021年3月2日,上述拍卖
成交,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3月9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上述拍
卖成交的6,599,900股股份已于2021年3月8日完成交割手续。本次拍卖交割后,
颜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拍卖进展
1、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被司法拍卖 拍卖进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的股份数量 拍卖人 拍卖原因 展
一致行动人 (股)
武汉市 根据《拍卖通知书》﹝(2020)鄂01执恢191号﹞,系武汉市中级 已拍卖,
颜华 否 6,599,900 中级人 人民法院执行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颜华、罗 完成交
民法院 慧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对被执行人颜华持有的“华昌达”(证券代 割
码:300278)6,599,900股股票进行的拍卖。
2、司法拍卖交割完成情况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颜华被拍卖股份
6,599,900股的拍卖竞得者为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3
月8日,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上述拍卖股份的交割手
续,即颜华所持该笔6,599,900股股份已转至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名下。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及目前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及目前质
押情况如下:
股东 完成交割后 完成交割后 累计被拍卖数量 完成交割后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颜华 74,950,890 12.5507% 161,659,058 74,950,000 99.9988% 12.5506%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交割前:颜华持有华昌达81,550,7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559%;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昌达200,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5%。
本次股权交割后:颜华持有华昌达74,950,8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0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550,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00%,有限
售条件股份26,4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08%。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华昌达6,79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7%,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有限售条件股份6,799,9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38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权交割后,颜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如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权交割后,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性质不变仍为限售股,后期如需解除限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流程办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权交割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情况不变。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