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1-00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持公司72,342,778股首发后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59.08%,
占公司总股本的12.11%。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
过 “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所持的公司部分股票将
在“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将被司法拍卖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司法拍卖起 司法拍卖到 拍卖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的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期日 拍卖人 原因
一致行动人 (股)
石河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子德 10,000,000 8.17% 1.67%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梅柯 法院
投资 是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合伙 10,000,000 8.17% 1.67%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企业 法院
(有 10,000,000 8.17% 1.67%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限合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伙) 法院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9,000,000 7.35% 1.51%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法院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9,000,000 7.35% 1.51%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法院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9,000,000 7.35% 1.51%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法院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9,000,000 7.35% 1.51%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法院
2021年2月 2021年2月 江苏省无锡 司法
6,342,778 5.18% 1.06% 19日10时 20日10时 市中级人民 诉讼
法院
合计 - 72,342,778 59.08% 12.11% -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公示的《执行裁定书》((2020)苏02执恢
102号/103号),上述拍卖申请执行人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据了解,上述
拍卖系石河子德梅柯将股份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逾期还款所致。
本 次 司 法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阿 里 拍 卖 ·司 法 ” 网
络 平 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石河子德梅柯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2,442,7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0.5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122,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99.72%,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122,442,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
其累计被拍卖股份数为72,342,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08%。
三、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持有的公
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