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0-19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颜华所持公司2,400万股首发后
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29.43%,占公司总股本的4.02%。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
收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拍卖通知书》((2020)鄂03执恢45号、(2020)
鄂03执恢46号、(2020)鄂03执恢47号),并于2020年12月29日查询“阿里拍卖·司
法”网络平台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颜华所持的公司部分股票将在“阿里拍
卖·司法”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将被司法拍卖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司法拍卖起 司法拍卖到 拍卖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的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期日 拍卖人 原因
一致行动人 (股)
10,000,000 12.26% 1.67% 2021年1月 2021年1月 十堰市中级 司法
29日10时 30日10时 人民法院 诉讼
颜华 否 7,000,000 8.58% 1.17% 2021年1月 2021年1月 十堰市中级 司法
29日10时 30日10时 人民法院 诉讼
7,000,000 8.58% 1.17% 2021年1月 2021年1月 十堰市中级 司法
29日10时 30日10时 人民法院 诉讼
合计 - 24,000,000 29.43% 4.02% -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
根据《拍卖通知书》((2020)鄂03执恢45号),上表所列1,000万股拍卖
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与颜华委托贷款质
押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颜华持有的“华昌达”(证券代码:300278)1,000
万股股票进行的拍卖。
根据《拍卖通知书》((2020)鄂03执恢46号、(2020)鄂03执恢47号),
上表所列两笔700万股拍卖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司与颜华的委托贷款质押合同纠纷案,对被执行人颜华持有的“华昌达”(证券
代码:300278)两笔700万股(共计1,400万股)股票进行的拍卖。
本 次 司 法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阿 里 拍 卖 ·司 法 ” 网
络 平 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总持股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
股东 持股数量 数占公 拍卖数量 (含本次即 拍卖股
名称 (股) 司总股 (股) 拍卖日期 拍卖结果 将被拍卖)数 份占公
本比例 量(股) 司总股
本比例
40,000,000 2020年5月10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5月11日10时止
8,309,158 2020年7月30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7月31日10时止
7,600,000 2020年9月8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9月9日10时05止
26,400,000 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
200,000 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 成交,已交割
颜华 81,551,790 13.66% 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 155,059,158 25.97%
41,950,000 2020年12月10日10时至 二次拍卖已流拍
2020年12月11日10时止
6,600,000 2021年1月22日10时至 未开拍
2021年1月23日10时止
10,000,000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未开拍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7,000,000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未开拍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7,000,000 2021年1月29日10时至 未开拍
2021年1月30日10时止
合计 155,059,158 - - 155,059,158 25.97%
截至本公告日,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1,551,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81,549,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8%,
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81,551,79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100%。
三、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颜华持有的公司股份被
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
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