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2 年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邀请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
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致同为本公司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同行业 2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高虹、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博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1)签字项目合伙人:高虹,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博,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控鉴证费用 1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收费较上一
期费用 90 万元下降 16.66%。
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0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评标结果,拟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致同表示有意承接该项业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致同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为致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致同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致同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致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记录;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