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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海联讯: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6 月 16
日、6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邮件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邢文飚先生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2020 年 6 月 17 日
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450,000 股、220,000 股公司股票;公司财务总监马红杰女士分

别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 年 6 月 17 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35,000 股、15,000
股公司股票。邢文飚先生、马红杰女士均已事前发布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上述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股价异动期间,除邢文飚先生、马红杰女士减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指使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 6 月 10 日,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317 号),对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事项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说明。公司已就关注函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月 6 月 17 日在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章锋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起始日:2020 年 7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月 6 月 17 日在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3、2019 年 11 月 22 日,邢文飚先生与上海羽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羽羲”)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书》,邢文飚拟向上海羽羲转让其持有的 25,65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66%,转让价格为 11.04 元/股,合计股份转让价款283,176,000 元。上海羽羲未按《股份协议转让书》的约定在签署协议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邢文飚先生支付首笔股份转让款 3000 万元。权益变动双方正在就本次协议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协议能否最终实施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权益变动进展公告》。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该股份转让事项暂无新的进展。

    五、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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