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0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3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0*****499 章锋
4 00*****669 孔飙
5 08*****341 深圳市盘古天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市高新技术园R2厂房B区3a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翔
咨询电话:0755-26972918
咨询传真:0755-2697281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