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3-06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大额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与国网冀北
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
币2,884.06万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供货期限);若上述期限届满,
买方采购合同货物价款未达到100%,供货期限延迟至达到100%为止。
3.合同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为项目意向框架合同,具体供货合同由双方按
供货要求另行签订;合同的履行存在因买方工期延误或其他外部因素而无法按时
完成交付的风险;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采购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合同采购方基本情况: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国网冀北电
力有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主要承担电网建设、运行维修、农电营销等提供物资
供应保障的任务,面向外部市场提供招标代理、设备监理、现场管理及物资经销
等业务。
3、履行能力: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的重要支撑机构,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长期的合作,信誉优良,具
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OTN电交叉设备等
2、合同金额:人民币2,884.06万元
3、合同相关说明: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将根据
本合同中约定的原则进行供货。
4、结算方式:买方以供货单的方式执行具体采购,供货单合同货物价款分
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支付等按比例支付。
5、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本合同自公司
收到对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即生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供货期限);若上述期限届满,
买方采购合同货物价款未达到100%,供货期限延迟至达到100%为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884.06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总额的9.17%。本合同的执行预计对公司未来两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审议程序
本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