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2-063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中标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发
布了《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2012-049 号),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网(https://ecp.sgcc.com.cn)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 95598 呼叫平台软硬
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公司中标国家电网公司 95598 呼叫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并完成合同的签署,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和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家电网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
书,确认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 95598 呼叫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中标人;公司收到
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文件要求,与项目单位即国家电网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书面合同的谈判、审核、订立和签订;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发来的《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95598 呼叫平台计
算机软硬件采购合同》。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方: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2、合同标的:95598 呼叫平台软硬件
3、合同金额:3916.0856 万元
4、合同执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履约保证金:卖方(即海联讯)应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即
国家电网公司)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 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提交买方之日
起至设备全部交货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
买方向卖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
卖方合同总价的 10%,即人民币 391.6 万元作为项目预付款。
(2)2013 年 3 月份,买方收到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给卖方合同总额的 20%,即人民币 783.2 万元。
(3)2013 年 11 月份,买方收到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
付给卖方合同总额的 10%,即人民币 391.6 万元。
(4)项目 2014 年阶段移机及扩容安装部分初验合格后,买方收到相应文件
并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的 50%,即人民币 1958 万元。
(5)项目完成三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并在质保期内(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
格后拾贰个月)能够安全、稳定运行,买方收到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剩余款项,即人民币 391.6856 万元。
7、项目验收
(1)初步验收: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对设备的数量及外观质
量进行初步验收。若设备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卖方应负责补足或更
换,并由双方确认。设备数量及外观符合合同约定的,双方代表签署该部分设备
的初步验收记录(交接单)。设备初步验收后,买方应妥为保管,若因保管不善
造成损失,由买方负责。
(2)最终验收:卖方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对买方操作人员的培训后,设
备试运行叁个月,无明显技术问题和产品故障的,双方依照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
要求和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
(3)对技术复杂的设备,买方可申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
收和最终验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此项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
(4)完成最终验收后并不减轻或免除后续使用过程中卖方的相关责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916.0856 万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11.02%。本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未来两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合同的履行不
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期两年,周期较长,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
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