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2-03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12年8月7日在公司深圳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于2012年8
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
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婉蓉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会议审议、与会监事
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广州购置办公用房,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技
术支持中心项目”广州技术支持中心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市场
影响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反应能力;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提
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此次广州购置办公用
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的、合规的、必要的
和可行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购置广州办公用房,所需资金使用公
司募投项目“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广州技术支持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使用公
司超募资金1,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办公用房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购置办公用房公告》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可减少对于电力行业的
依赖性,建设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抗风险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
长久、健康的良性发展。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广州市科学城设立全资子公司,利用公司
在信息技术方面的研发成果,在物联网技术方面加强产学研合作研究和应用化工
作;开展电力信息化、智能交通和安防解决方案的研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
销售、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业务。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公告》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半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