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2-037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12年8月7日在公司深圳办公室会议室、北京研发中心会议室,通过
视频现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董事送
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各位董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监事会主席胡婉蓉、监事周红、董事会秘书杨
德广、财务部经理马红杰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决算为准)资金,认购广州科
学城科学大道以西广州科学城总部经济区A2栋1层,进行广州技术支持中心、广
州营运中心办公用房建设。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使用公司募投项目“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广州技术支持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使用公司超募资金1,000万元,不足
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推进,有利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购置资产过程中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章锋全权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办公用房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购置办公用房公告》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广州市科学城设立全资子公司,利用公司
在信息技术方面的研发成果,在物联网技术方面加强产学研合作研究和应用化工
作,开展电力信息化、智能交通和安防解决方案的研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
销售、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业务。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和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公司信息化建设主营业
务相符,有利于适应行业竞争,有利于减少对电力行业依赖和培育新的盈利增长
点,提高公司抗风险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引进和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具有必要性
和可行性,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总经理邢文飚全权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公告》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
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