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
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
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
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
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36 号文核准。海联讯的股
票代码为 30027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 20%,即 34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
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7 日(T-5 日)至 2011 年
11 月 9 日(T-3 日)9:30 至 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1 年 11 月 14 日(T 日),参与申购的
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
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平安证券”)作为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
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6、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
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平安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询价对象。
7、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11 月 9 日(T-3 日)12:00 前
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8、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平安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
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 8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
是 85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340 万股。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85 万股)配号的方法,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
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 4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85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34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3、回拨安排: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回拨数
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 85 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在发
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
关回拨事宜。
14、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5、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 2011 年 11 月 16 日(T+2 日,周三)
刊登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
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网下发行的有效申
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340 万股;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
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
能达成一致意见。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11 月 4 日(T-6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hirisun.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
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2011 年 11 月 4 日(周五) 上市提示公告》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2011 年 11 月 7 日(周一)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2011 年 11 月 8 日(周二)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2011 年 11 月 9 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
T-2 日
报数量
2011 年 11 月 10 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11 月 11 日(周五) 网上路演
T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2011 年 11 月 14 日(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2011 年 11 月 15 日(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1 年 11 月 16 日(周三)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 年 11 月 17 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推介安排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和路演推介工作。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T-5 日)至 2011 年
11 月 9 日(T-3 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
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