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周一)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 2023 年 2 月 27 日(周一)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公司股份530,399,9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57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5 人,所持股份合计116,042,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282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名,代表股份数529,087,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63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所持股份 1,312,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0937%。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朱汉平先生、陈巍先生、陈绮璋先生、朱喆先生、柯国庆先生、斯子桢先生、沈道富先生、石璋铭先生、刘惠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沈道富先生、石璋铭先生、刘惠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0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朱汉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选举陈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 选举朱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5 选举柯国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6 选举斯子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0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沈道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选举石璋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 选举刘惠好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钟名先生、刘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婷婷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0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选举陈钟名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 选举刘青松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530,356,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5,999,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