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4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股份披露及相关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拟在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93,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84%)。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
女士、李静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
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9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来源
(元/股) (股)
2020 年 12 月 21 日 4.51 500 股权激励授予
何维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23 日 4.35 60,0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 年 12 月 25 日 4.10 42,3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 年 12 月 28 日 3.99 86,200 股权激励授予
徐恢川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28 日 3.98 126,000 股权激励授予
吴建军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28 日 3.92 126,000 股权激励授予
张 蓉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28 日 3.98 126,000 股权激励授予
2020 年 12 月 23 日 4.31 2,400 股权激励授予
李静岚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24 日 4.15 123,600 股权激励授予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56,000 0.0528 567,000 0.0396
何 维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113,400 0.00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3,600 0.0317 453,600 0.0317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453,600 0.0317 453,600 0.0317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徐恢川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吴建军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张 蓉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合计持有股份 504,000 0.0352 378,000 0.0264
李静岚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600 0.0141 75,600 0.0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400 0.0211 302,400 0.0211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何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2、徐恢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3、吴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4、张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5、李静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