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8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28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周五)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名,代表公司股份 314,895,38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01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
投资者”)11 人。
2、现场出席情况
35.74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0,64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534%。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4,89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4,89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14,89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 314,89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14,89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同意 314,895,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314,863,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0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5%;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314,837,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7%;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8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0%;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