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8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2 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7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1140%。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88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4、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
17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56.80 万股,预留 18.20 万股。
5、限制性股票归属时间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5%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5%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5%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5%
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25 日作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6.88 元/股向 6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6.8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86 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
次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 34.71 万股,其中 61 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 名
激励对象百分之八十归属。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2,265,84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86,500股后的299,979,3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
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86 元/股。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 万股失效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8.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确定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失效。
2、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302,265,84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86,500股后的299,979,3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86 元/股;同意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 万股失效作废。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相关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62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34.71万股,其中61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 名激励对象百分之八十归属。
2、激励对象本次归属是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形,符合归属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中喜
财审 2024S01189 号),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
第一个归属期: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4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406.79 万元,较 2021
年度增长 65.73%,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
成,符合归属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