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2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内,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49,464.2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4,997,245.04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5,805,696.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3,499,741.02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