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2-02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人员敏感期违规增持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接到公司独立董事邓国清先生的通知,邓国清先生因疏忽大意、操作失误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了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属于敏感
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本次事项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敏感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邓国清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7%,成交价格为 11.7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82,460 元。上述交易发生后,邓国清先生及时通知了董事会,其本人因疏忽大意、未考虑到处于定期报告前 30日的敏感期,操作失误导致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
上述买入的公司股票尚未卖出,暂未产生收益。因公司预约 2021 年年度报告的
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邓国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邓国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邓国清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7%。
三、邓国清先生的致歉及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上述行为发生后,邓国清先生已认识到该笔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及时就此次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本次敏感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明确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2、邓国清先生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已就此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