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9-00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讷河智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智慧牧业”)签订了《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67亿元(详见2016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讷河智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鉴于讷河智慧牧业由于自身原因根本无法解决融资问题,无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与讷河智慧牧业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并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直接签订《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合同主体及部分内容发生变更(详见2017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与恒阳农业集团签订了《<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价款以及支付方式发生变更,合同总金额由1.67亿元变更为1.30亿元。(详见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二、本次进展情况
基于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与恒阳农业集团签订的《<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协议》,现经公司与齐齐哈尔洋航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航公司”)、恒阳农业集团三方友好协商就相关变更事项于2018年12月31日签订《<黑龙江恒阳集团
智慧牧业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需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齐齐哈尔洋航科贸有限公司
丙方(业主方):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1、合同履行方式变更
本协议涉及的硬件设备均为行业专用设备,甲方根据丙方(业主方)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要求向乙方进行代理采购,设备价格为丙方(业主方)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价格,乙方与设备供应商就询价、招标、与终端供应商签订合同、发货、收货确认、验收、结算、维护、质保等事宜均直接对丙方(业主方)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丙方(业主方)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乙方代理采购的设备进行最终验收,甲方的义务为代理采购,以乙方收到设备采购款视为代理采购义务完成。
2、合同部分硬件设备采购发生减少、增加。(变更后,最终的设备清单以协议约定为准)
3、合同价款以及付款方式变更
(1)合同硬件设备采购金额由原来的70,000,000.00元变更为
38,536,278.00元。
(2)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采购款68,536,278.00元,多付的款项30,000,000.00元由乙方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退还给甲方,若乙方未能如期退还,由丙方(业主方)代偿给甲方。
4、协议生效: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1、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根据公司与恒阳农业集团2018年12月28日签订的《<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协议》约定,项目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价款以及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故公司与洋航公司、恒阳农业集团三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价款以及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补充约定。
2、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后,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等事项发生变更。变更后硬件设备采购总规模减小,有利于缩短采购期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合同履行方式的变更可避免公司因设备采购可能出现的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或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服务质量考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预付设备采购款68,536,278.00元,《<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签署后,洋航公司将退还公司多支付的30,000,000元设备采购款,协议另外约定了退款时间以及若未能如期退还的处理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资金的退还。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尚未确认合同中硬件设备采购部分收入,故本次硬件设备采购部分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3、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合同变更后,项目款的回收存在一定周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会持续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