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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阳光电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4-05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5 人,代表股份 727,812,2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568%(公司剔除回购账户总股本 1,468,642,351 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458,259,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2 人,代表股份 269,552,3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149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011,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0%;弃权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927,9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33%;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1%;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011,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0%;弃权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927,9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33%;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1%;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011,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0%;弃权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927,9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33%;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1%;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977,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3%;
反对 834,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893,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5%;反对
834,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011,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0%;弃权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927,7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32%;反对
771,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1%;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997,9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80%;
反对 23,146,4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03%;弃权667,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913,9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710%;反对
23,146,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14%;弃权 667,88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448,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7%;
反对 440,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923,0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3,0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364,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45%;反对
440,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33%;弃权 923,0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3,0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380,1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244%;
反对 86,30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75%;弃权 131,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296,1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9559%;反对
86,3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953%;弃权 131,6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8%。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9,038,9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06%;
反对 17,391,1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5%;弃权
1,382,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954,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399%;反对
17,391,1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477%;弃权 1,382,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2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394,0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1%;
反对 1,317,6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0%;弃权10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310,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42%;反对
1,317,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85%;弃权 10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819,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6%;
反对 892,4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6%;弃权10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735,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8%;反对
892,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09%;弃权 100,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12.01 《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7,018,1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251%;
反对 89,776,0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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