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3-05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404 人,代表股份 693,942,91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7242%(公司总股本 1,485,190,984 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471,128,2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90 人,代表股份 222,814,6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002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702,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4%;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 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17,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3%;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9%;弃权 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692,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06,6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5%;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9%;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692,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9%;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 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07,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8%;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9%;弃权 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012,4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9%;反对 918,4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4%;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127,1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29%;反对
918,4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17%;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692,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9%;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 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07,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8%;反对
187,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9%;弃权 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882,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56 % ;反对
1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26%;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97,1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999%;反对
1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47%;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94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274 % ;反对
12,608,9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170%;弃权 385,63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62,9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743%;反对
12,608,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28%;弃权 385,63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930,2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044,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478,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9551 % ;反对
96,219,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657%;弃权 1,244,2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593,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055%;反对
96,219,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1367%;弃权 1,244,2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7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657,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737 % ;反对
9,512,3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08%;弃权 1,773,1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771,9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405%;反对
9,512,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645%;弃权 1,773,1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4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743,1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反对 187,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57,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4%;反对
187,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2%;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033,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0%;反对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