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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阳光电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3-055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曹仁贤先生(董事长)、顾亦磊先生(副董事长)、张许成先生、赵为先生、吴家貌先生

    2、独立董事:顾光女士、李明发先生、张磊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3 名,成员为曹仁贤先生、顾亦磊先生、张许成先生,
曹仁贤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 3 名,成员为李明发先生、顾光女士、曹仁贤先生,李
明发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 3 名,成员为顾光女士、李明发先生、张磊先生,顾光
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 名,成员为张磊先生、李明发先生、曹仁贤先
生,张磊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陶高周先生(监事会主席)

    2、职工代表监事:何为先生、张辉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裁:曹仁贤先生

    2、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赵为先生、吴家貌先生、李顺先生

    3、副总裁:陈志强先生、解小勇先生、彭超才先生、邓德军先生、陆阳先生、田帅先生、汪雷女士

    4、董事会秘书:陆阳先生

    5、财务总监:田帅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康茂磊先生

    7、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胡自敏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陆阳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康茂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5325617

    传真:0551-65327800

    邮箱:dshms@sungrow.cn、kangml@sungrowpower.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99 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郑桂标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独立董事李宝山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桂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976,360 股,郑桂标先
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所持股份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晓梅女士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运营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55%的股权,李晓梅女士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9%的股权。李晓梅女士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张友权先生、高级副总裁郑桂标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任职,分别担任公司党委书记、首席信息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桂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976,360 股;张友权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5,000 股,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55%的股权,张友权先生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的股权。郑桂标先生、张友权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所持股份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附件:简历

    1、曹仁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硕士,
研究员,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曹仁贤先生
1993 年 6 月至 1998 年于合肥工业大学任教,1998 年 7 月~2001 年 7 月任职于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7 月~2007 年 8 月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曹仁贤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51,008,000 股,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55%的股权,曹仁贤先生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4%的股权。曹仁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顾亦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2 月出生,博士。
曾先后任职于中达斯米克股份有限公司(台达集团)、深圳康达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伊顿(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2015 年 9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阳光电源研究院副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兼光储集团总裁。

    顾亦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0,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许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6 月出生,硕士。
曾任阳光电源采购部副经理、物流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张许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2,500 股,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 3.55%的股权,张许成先生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的股权。张许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2 月出生,博士,
高级工程师,曾任阳光电源研发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中央研究院院长。

    赵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076,000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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