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3-03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阳光电源”)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阳光电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阳光电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通源环境(68867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丽丽,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阳光电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玛精密(002976)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丰实业(603081)、时代出版(600551)、中环环保(30069)、芯瑞达(002983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丽丽、项目质量复核人郭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内容,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