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1-04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星
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6 人,代表股份 548,206,78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6273%(公司总股本 1,456,939,350 股)。其中,参加现
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456,695,4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1.34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 91,511,38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81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5 人,代表股份 97,198,7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71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297,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2%;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89,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46%;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297,6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2%;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89,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46%;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47,297,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2%;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89,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46%;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297,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2%;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89,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46%;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29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285,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0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5%;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940,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66%;反对
1,38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25%;弃权 882,281 股(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932,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83%;反对
1,384,0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40%;弃权 882,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705,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627%;反对
76,671,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8%;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97,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2649%;反对
76,671,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8808%;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4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3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6%;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41,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81%;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3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6%;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41,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81%;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4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168,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6%;反对
20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160,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20%;反对207,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8%;弃权 830,2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4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2,274,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78%;反对
2,050,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40%;弃权 3,882,1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66,2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965%;反对
2,050,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95%;弃权 3,882,1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94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3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6%;反对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