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8-02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已完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88元。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07名,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8万
股,具体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107人) 398 100.00% 0.27%
6、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至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自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份限制性股票。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
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398万份限制性股票。
公司向10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398万股限制性股票和激励对象名单与
2018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示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会验字[2018]3407号),认为:“截至2018年4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
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980,000.00元。全部以现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8,278,6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股本人民币1,448,278,600.00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3月15日出具会验资[2018]2048号验
资报告。截至2018年4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52,258,6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452,258,6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7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613,270 26.97% 3,980,000 394,593,270 27.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7,665,330 73.03% 1,057,665,330 72.83%
三、股份总数 1,448,278,600 100.00% 3,980,000 1,452,258,600 100.00%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452,258,600股摊薄计算,2017年
度每股收益预计为0.71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448,278,600股增加至
1,452,258,600股,由此导致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曹仁贤先生在授予完成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1,008,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14%,本次授予完成后,曹仁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
司新股本的 31.0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八、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