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4-05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05,000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1月05日。
3、公司财务总监李国俊先生本次行权9万份期权,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其余153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271.50万股股份无禁售期。
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2014年11月5日为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日,
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54名激励对象的2,80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3年8月10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
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修订稿)》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
4、201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调整前的首期激励对象为156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78万份、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478万股;调整后的首期激励对象为155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68
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万股。同时董事会确定以2013年8月29日作为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68万份股票期权与468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15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468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阳电JLC1,期权
代码:036106。
6、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授
予数量、行权价格和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工作后,公司总股本由32724万股增至65448万股,董事
会决定对所涉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预留股票期权数量、限制性股票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具体为:将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468万份调整为936
万份,行权价格由10.23元调整为5.055元;将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
万股调整为100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5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同时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1
名激励对象1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41名激励对象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
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5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280.80万份和
280.80万股。
8、2014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闫志哲已离职,不符
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对闫志哲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数量为1万份。同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