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3-03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及合作协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及协议签署的概况:
2012年10月8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和酒泉朝
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朝阳”)、酒泉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酒泉三阳”)签订了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共
计90,010.00万元(含税)。【公告编号2013-026】。
2012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签
署了《酒泉朝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肃州区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及
《酒泉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肃州区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双方
共同合作开发建设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两个50兆瓦,共计100兆瓦的光伏并网发电
项目。【公告编号2012-045】。
二、合同及协议的履行的进展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酒泉朝阳预付工程款及进度款
19,901.00万元,酒泉三阳预付工程款及进度款12,601.0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均已
获得甘肃省发改委关于目标项目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的批复,签订了并网调度协议。
酒泉朝阳项目已通过了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的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
收工作正在进行中。酒泉三阳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其余工程将根据当地限电及电
网接入情况由双方协商分步实施。
2、鉴于合同及协议中公司承诺酒泉朝阳项目若不能在2013年6月30日前具备竣
工验收条件且全部并网发电,公司将做出一定的对价补偿。但由于合同、协议条款
中列示的原因导致工期顺延的,则承诺的并网时间相应顺延。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列示客观原因,目前公司将与三峡
新能源于近期磋商确定酒泉朝阳项目的并网发电时间。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该合同及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