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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能健康: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8

开能健康: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7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行权价格及回购价
                      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当
时总股本 582,794,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 元人民币现金)
已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7.375 元/份调整为 7.325 元/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68 元/份调整为
5.63 元/份;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625 元/股调整为 3.575 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82 元/股调整为 2.7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2018 年 8 月 9 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为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激励计划获得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667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 653.4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33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本次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18 年 11 月 2 日;限制性股票:
登记数量:653.4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
233 万份;期权简称:开能 JLC1 ;期权代码:036320。

    5、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和价格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84,356,7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
股 2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233 万份调整为 279.6 万份、行权价格由
9.01 元调整为 7.425 元;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653.4 万股调整为 784.08
万股、回购价格由 4.51 元调整为 3.675 元;将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75 万份调整
为 90 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0 万股调整为 180 万股。

    6、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定 2019 年 8 月 27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9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73 元/份,
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87 元
/股。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及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及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79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登记数量:90 万份;期权简称:开能 JLC2 ;期权代码:036387。

    7、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 2019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公司以当时总
股本 581,228,1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0 元人民币现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425 元/份调整为 7.375 元/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73 元/份调整为 5.68
元/份;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675 元/股调整为 3.625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87 元/股调整为 2.82 元/股。

    8、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关于核查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6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501,6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63%,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7.375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集中行权;公司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46,5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66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51,9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98%。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46,5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66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51,9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98%。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流通日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9、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鉴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5 名获已授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 5 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88,000 股;(2)鉴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000 股由公司以 3.625 元/股的回购价格全部回购,回购金额为 391,500 元;(3)鉴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其拟在第一期解锁后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
余限制性股票 115,200 股以 3.625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回购金额为 417,600 元。
上述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223,200 股,回购金额合计为 809,100 元。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注销的期权数量为 288,000 份;本次
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23,200 股,回购价格为 3.625 元/股。

    二、关于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整的依据及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一节“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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