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 人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名单
与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
授予 1,411 名激励对象 1,299.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491 名激励对
象 2,07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8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由 14.77 元调整为 14.73 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8.96 元调整为 18.92 元(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7 日为暂缓
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任刚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7 月 7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第一类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数量(万股)
任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0.472% 0.019%
合计 16.00 0.472% 0.0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数量占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5%;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且以扣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
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子公司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周期内,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B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可全部解除限售。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考核结果 S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当年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每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在确定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公
司董事会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5.8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此,在之后的授予登记时,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
同时,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刚先生在前述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定暂缓授予任刚先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6 万股,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