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8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1 年 7 月 7 日
授予数量:16.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9.94 元/股
鉴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 北京华宇软 件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年 7 月 7 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任刚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
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该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
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1498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价格
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98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96 元/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39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1628.5073 万股的 4.16%。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向 1412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1628.5073 万股的 1.61%,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8.77%。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草案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告时总股
本的比例
任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0.472% 0.020%
赵晓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7.00 0.501% 0.021%
王琰 中国 董事、首席财务官 17.00 0.501% 0.021%
谢熠 中国 副总经理 17.00 0.501% 0.021%
邢立君 中国 人力资源总监 13.00 0.383% 0.016%
韦光宇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3.00 0.383% 0.016%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 1406 人) 1,222.00 36.026% 1.497%
其中: 中国 广州华宇信息技术 3.00 0.088% 0.004%
李伟雄 香港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合计(1412人) 1,315.00 38.768% 1.6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向不超过 149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77.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1628.5073 万股的 2.54%,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1.23%。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草案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告时总股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 1491 人) 2,077.00 61.232% 2.544%
其中: 中国 广州华宇信息技术有 5.35 0.158% 0.007%
李伟雄 香港 限公司副总经理
合计(1491人) 2,077.00 61.232% 2.54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5%;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且以扣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
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 100%,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 0。子公司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