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5,938,49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86 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5,500.00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593.85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1230.34 万元后的溢价净额 98,675.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12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105,500.00 万元,公司收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 104,297.30 万元,并支付 16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后,由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 104,281.3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0,483.18
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8,480.40
万元;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852.45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150.33 万元;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16,159.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
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010900274710105 1,042,972,978.23 75,348,666.13 活期
有限公司 世纪城支行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10254000000676966 73,712,126.17 活期
有限公司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1000164 5,609,292.58 活期
有限公司
华宇金信(北京)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0999616 6,924,540.64 活期
软件有限公司
合计 1,042,972,978.23 161,594,625.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 年))
编制单位: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28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50.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483.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目(含部 总额 (1) 入金额 金额(2) (%)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 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 否 54,000.00 54,000.00 9,854.84 22,184.69 41.08%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2. 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
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 否 15,000.00 15,000.00 1,391.41 5,556.43 37.04%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 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 否 4,900.00 4,900.00 904.08 2,360.76 48.18%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381.30 30,381.30 30,381.3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4,281.30 104,281.30 12,150.33 60,483.18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104,281.30 104,281.30 12,150.33 60,483.18 — — —
2018 年 5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后公司逐步启动“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
项目”“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以自有
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获得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项目开始时间近 1 年,一定
程度上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自 2019 年起,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以下简称“信创”)产业加速发展,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了重大、积极影响。随着信创产业相关技术、产
情况和原因 品的持续提升和产业生态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的技术发展、产品研发和应用适配需要持续符合信创产业技术发展的要求。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属行业均受到信创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节奏和建设要求也需要与信创产业的发展相匹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信创产业新技术适配验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鉴于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