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
八人,董事长邵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赵晓明代其行使表决权。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琰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三人,为赵晓明、王琰、朱恒源;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五人,为干瑜静、杨林、任刚、甘培忠、罗婷。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经营层有效执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项决
议,按照既定战略方向全力推动业务开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56 亿元,同比降低 4.40%;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3 亿元,同比降低 49.51%;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 3.01 亿元,同比降低 45.99%。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甘培忠、朱恒源、罗婷、肖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6,285,0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6 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 审议通过《2021 年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7.1《2021 年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邵学、赵晓明、任刚、王琰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高级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
关联董事邵学、干瑜静、杨林、赵晓明、王琰、任刚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2 《2021 年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税前)。
关联董事甘培忠、罗婷、朱恒源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 审议通过《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1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其任职岗位及履职情况
领取相应的报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邵学、赵晓明、任刚、王琰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信创等业务大幅度增加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6 亿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
同意公司及华宇信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其中,华宇信息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同意华宇信息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同意华宇信息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同意华宇信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2 亿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公司为华宇信息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华宇信息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华宇信息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经行权 1,160,539 份;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已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9,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831,700 股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 本、注册资本变更如下:
公司总股本由 815,124,534 股增加至 829,107,17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15,124,534 元增加至 829,107,173 元。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三条 二〇〇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条 二〇〇一年六月十八日,
公司首次向发起人发行人民币普 公司首次向发起人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4,000 万股。 通股 4,000 万股。
…… ……
二〇二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