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8-18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授予日:2018年12月20日
授予数量:2,649.70万份
行权价格:14.90元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380名激励对象2,649.7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根据《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
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80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配偶、父母、子女。
4、行权价格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90元/股。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授予数量
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2,649.70万份股票期权。
6、有效期、行权期、行权比例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7、行权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激励对象所在公司的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周期内,当激励对象所在公司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A档且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A、B档时,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可全部行权。当激励对象所在公司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B档或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档时,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18年12月1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员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满足授予条件,并同意授予1,380名激励对象2,649.70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影响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人数调整为138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49.70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五、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行权价格:14.90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公司股本总额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王琰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15 0.57% 0.02%
邢立君 人力资源总监 12 0.45% 0.02%
韦光宇 董事会秘书 12 0.45% 0.02%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610.70 98.53% 3.46%
(1,377人)
合计 2,649.70 100.00% 3.5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1,453.74万股未解锁,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2,65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1%。因此,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积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4%,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算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19-2021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649.70 7499.77 4175.18 2350.40 974.19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实际成本还会受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期权数量的影响,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