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8-11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201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15年2月6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5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7,891,452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0.1元,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459名,同时确定授予日为2015年5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和授予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同时确定授
予日为2015年5月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7,811,989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0.1元,向458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2015年9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于同日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8月28日,授予价格为10.1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向赵晓明先生划授予限制性股票79,463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9月22日。
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数量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数量。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1元调整为5.01元,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891,452股调整为15,761,750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16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陈修恒等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2,118股,回购价格为5.01元/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162,911.18元;同意45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11,275股。
2016年9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614股。
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唐新宇等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207股;同意444名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56,760股。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47,614股。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63,485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
(元/股) 余数量(股)
2015.5.6 10.1元/股 7,811,989 458 79,463
2015.8.28 10.1元/股 79,463 1 0
二、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情况说明
序号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解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 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
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条件: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相比2014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益后的净利润为
3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用后的375,472,664.45元,比2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本次限制性股年同期增长159.89%。综上
票激励产生的激励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所述,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故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S/A/B档,则上一暂缓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
4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根据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解
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锁条件。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及流通安排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3,4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现持有限制性股票 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比例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数量(股)
赵晓明 副总经理 63,485 63,485 0.01%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共63,485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的63,48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锁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